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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繼承時發(fā)現房產證丟失 應該怎么辦理

膠東在線 2020-01-14 09:04:00

  膠東在線消息  近日,問題編號為995072的網友留言咨詢:你好,我想咨詢一下,我姐姐去世留下一套公寓,法院將公寓判給我了。原來的房產證找不到了,公寓在芝罘區(qū)。如果辦理繼承需要什么手續(xù)?

  煙臺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對此回復:您好,需要法院的判決書,如果判決或者調解書上所有有關人員能夠到現場進行辦理可以一起到不動產登記中心攜帶身份證,房產證,土地證法院的判決書辦理繼承過戶手續(xù)。如果房產證已經找不到,需要先攜帶判決書到不動產登記中心作廢原房產證,待公示日期滿方可辦理過戶手續(xù)。

責任編輯: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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